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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前“美丽经济”升温 美甲师:忙得没空喝水******

  中新网1月14日电(中新财经记者 左宇坤)春节临近,90后女生茜茜开心地发了一条朋友圈:经过漫长的预约排队,“过年三件套”总算齐活,接下来就可以安安心心等过年啦!

  春节将至,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过年仪式感。不少年轻人开始准备起自己的新年“三件套”——烫头、美甲、种睫毛,这也带动了相关行业在节前的消费高峰。

资料图:学生展示美甲成品。 中新社记者 刘文华 摄

  “美丽行业”迎高峰 美甲师:忙得没空喝水

  年前哪里的生意最火爆?或许可以去腊月的美甲店、理发店看一看。

  在北京市西单商圈从事美甲行业的林女士,早早在店里布置起了新春火红的装饰。而且从12月起,她发的每条朋友圈都要加上一句“提前预约”。

  “年前的空档还有几个,但剩下的都是些七零八碎的时间了。而且除了要给顾客做指甲,几乎隔5分钟就会有人咨询还能不能预约,忙得水都喝不上,更没空上厕所。”林女士坦言,现在正是行业一年中最忙的时间,甚至要加班到凌晨。

  她介绍,行业里大致将春节档期定为1月7日到1月20日,有些家就在本地的美甲师可能会营业到21日除夕上午。年后的恢复营业时间为1月30日,现在也已经预约出去很多。

  林女士已从事美甲行业近十年,店里也雇了几位员工,加了微信的老顾客就有几千名。她表示,往年春节期间店里一个月的收入就能达到六位数。

  “最晚16:30您一定要过来,千万不能迟到哦,要不后面的就都排不开了。”美睫师辛女士每天都要在微信叮嘱已经预约好的顾客,以尽可能安排更多的客人。

  “因为年前实在太忙了,我们也暂停了之前一直提供的补睫毛服务。补偿的办法是后续接睫毛时升级为加密,或者送优惠券。”辛女士说。

  “店里最近生意好了很多,每天大概能有40多位顾客。”理发师阿亮也进入到了年前的“冲刺”阶段。他所在的理发店今年只营业到1月15日,店长让他们都早早回家,和家人们过个好年。

  除了北京这样的一线城市,全国各地的“美丽行业”也都红火了起来。

  “我想预约老家一个熟悉的美甲师,结果她和我说元旦时候就排到过年了,根本安排不过来,让我下次离过年一个月就和她预约。”想要避开北京高峰期的小夏(化名)也没想到,老家美甲店的火爆程度更甚。

  “现在每天至少能做到晚上十点。”浙江某地的美甲店老板对记者表示,店里从1月12日到除夕已经全都排满了,且都是交定金预约的。

美睫师正在给顾客种植睫毛。 受访者供图

  年轻人的“新年味”,节日经济的新活力

  随着90后、00后年轻人逐渐成为消费的主角,传统节日的消费方式开始涌现出许多新花样,也带来了许多新活力。

  “新年变美变好”的愿望,也在年轻人的脸上,和“第二张脸”手上得以体现。以2022年春节的数据为例,美团APP平台上的“美甲”搜索量自农历腊月十三起快速上涨,且在两天后超越“奶茶”登顶榜首。

  同样以美甲为例,艾媒咨询数据显示,2021年中国美甲行业市场规模为1854.8亿元,同比增长25.3%,预计2027年市场规模达到2662.5亿元,同比增长5.5%。

  曾有节日消费研究专家表示,年轻人不一样的节日消费需求,或许改变了传统节日的一些习俗,但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消费风尚,为传统节日增添了新的活力。

  消费火爆的同时,也有不少网友在社交平台反映,年前的美丽行业也会遇到“美甲刺客”“睫毛刺客”,标价不明、价格上涨情况出现。

  “我们在过年期间确实会有提价,以店里最贵的一款上下睫毛套组为例,1月7日到1月21日这段高峰时间的价格为489元,1月21日到2月5日的价格就会降到299元。”辛女士说,但店里很早就在公众号、会员群等说明了价格变动,顾客们可以自行选择。

  林女士则表示,自己店里没有涨价,但是之前推出的一些团购特价等优惠活动在过年期间暂停使用。

  “我们也和顾客直说,确实是为了过年多挣点钱,能过个开心年。很感动的是大多数顾客都对年前优惠减少的情况表示理解。”林女士说,有顾客说自己三个小时屁股都坐麻了,何况美甲师还要不停地画,肩膀肯定都僵住了。“大家相互理解着,生意就好做了。”

  “和旅游旺季宾馆会涨价是一个道理嘛,一年到头就这段时间最赚钱。只要是认真工作的手艺人也不该被低估,只要店里明确告知,作为消费者我能理解。”茜茜说。

  “记得小的时候,妈妈每年过年都要去美发店烫个小卷、染个颜色,回来一个劲儿地问我和爸爸好不好看,我们为了让她高兴也都努力夸赞她,”茜茜说,如今自己也“奔三”了,每到过年妈妈也会问自己,要不要去染个头发做个美甲,这种新鲜又热闹的感觉大概就是妈妈和自己传承的年味之一吧。

  当然,无论你的“过年三件套”是“美甲、美睫、美发”,还是“瓜子、花生、砂糖橘”,或者是“健康的身体、聪明的大脑、富足的钱包”,都是新一年的美好寄托,都是积极生活的前进奔头。

  你过年必不可少的仪式感是什么?(完)

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“随手拍”吗?专家解读******

  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“随手拍”吗?

  专家:发生纠纷应当依法协商解决

  ● 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。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,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——随着自媒体、短视频平台的兴起,日常生活中,“随手拍”、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,不仅是公众人物,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,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

  ●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,公众人物、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。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,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,拍摄不构成侵权;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,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,且拍摄场合在家中、私人场所等,则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

  ● 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,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,照片在网络平台上传播,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,随手拍、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。一旦发生侵权纠纷,被偷拍者可以追究网络平台的责任,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

  □ 本报记者   韩丹东

  □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

  近日,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,相关报道多次冲上热搜榜。

  1月12日,上海静安警方发布通报,11日4时许接报南京西路一商务楼门口有人被打。经查,王某某等人误以为在路边候车的陈某某对其拍照,遂要求陈某某不要拍摄,陈某某称未拍摄,双方发生争吵。王某某等人对陈某某进行殴打。经司法鉴定,陈某某综合评定为轻微伤。

  随后,有媒体证实打人者为知名公众人物王某某。

  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,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——随着自媒体、短视频平台的兴起,日常生活中,“随手拍”、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,不仅是公众人物,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,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?

  多位专家接受《法治日报》记者采访时说,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,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,照片在网络平台中传播,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,“随手拍”、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。遇到未经允许的拍摄行为,应当依法协商解决,而不是依靠暴力。

  偷拍行为屡见不鲜

  隐私权边界须界定

  记者注意到,王某某打人事件曝光后,网上有不同的声音:有网友猜测,拍照的说不定是狗仔,狗仔盯着拍照很烦人,活该挨打;也有网友认为,王某某是公众人物,哪怕当时真被拍了,也应该有被拍的容忍度。

  实际上,公众人物、艺人等因被拍而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。

  同样在1月12日,博主刘某某在其社交平台晒出了王姓知名艺人的视频,并发文“这回被他发现了,对不住了,下回我会藏好点”。后续两人发生纠纷,刘某某称自己险些被打。事情一出即登上热搜榜,引来网友热议。

 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,公众人物、艺人的生活越发透明,一些粉丝也热衷于挖掘他们幕后的点滴生活。无论是在机场,还是在逛街吃饭,公众人物、艺人的周围总会时不时亮起闪光灯。甚至有粉丝潜入到公众人物、艺人居住的小区,偷拍其生活照,严重影响公众人物、艺人的正常生活。

  那么,到底能不能“随手拍”公众人物、艺人?公众人物、艺人的隐私权边界是否与普通人不同呢?

  “相对于普通人而言,公众人物、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,‘随手拍’是否侵权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。”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说,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,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,这种情况下的拍摄不构成侵权;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,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,且拍摄场合在家中、私人场所等非公共场合,则偷拍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的行为。

  公众人物、艺人一旦发现自己被偷拍时,往往会采取行动制止粉丝、狗仔的拍摄行为,并要求其删除拍摄的照片。

  对此,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冯晓青分析说,从法律上讲,公众人物、艺人与普通人法律地位相同,同样有权禁止他人偷拍。但最终应以偷拍者用途判断,若偷拍之后纯粹用于个人欣赏或是在家庭、朋友小范围内传播,被偷拍人难以知晓,无须承担侵权责任;若是将照片公开或是用于商业目的,甚至用于不当场合且造成严重后果,应当承担法律责任。

  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段英子说,由于公众人物、艺人工作和生活的性质比较特殊,并且要考虑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等因素,学理观点和司法裁判观点通常都认为公众人物、艺人对自己的一些权利内容受到损害应该有一定的容忍度。至于“容忍度”的边界问题,需要考虑社会普遍公认的道德标准,即不能无底线地损害其基本的人格权。

  如果被发现偷拍,公众人物、艺人该如何制止呢?

  段英子说,偷拍、街拍纠纷一般都在现场发生,难以照本宣科地建议被侵权者向法院寻求救济,如果采取私力救济,双方也应当友好沟通,控制好“度”,避免纠纷升级。

  街拍暗含法律风险

  随意拍摄可能侵权

  在生活中,不仅仅是明星大腕,人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。当下街拍流行,“摄影师”只需拉近镜头,按下快门,一张人物特写的街拍就完成了。其中,很多照片并未经过被拍摄者的同意,其肖像就被定格在照片中,随后被上传到网上。

  甚至有人假借街拍之名,行不法之实。去年1月,四川成都一男子在公共厕所对女性进行偷拍,被周围热心市民发现并当场制伏。经民警询问,该男子对上述违法事实供认不讳,最终被行政拘留5日。

  冯晓青说,偷拍毫无疑问属于违法行为,无论是民法典中对隐私权的保护,还是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,未经允许偷拍他人,甚至将偷拍获得的照片进行扩散,都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表现。我国刑法还规定了非法使用窃听、窃照专用器材罪,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作出了规定。其中,窃照(即偷拍)造成严重后果的,可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  “无论是街拍还是偷拍,如果是对人物肖像的拍摄,都会涉及被拍摄者的肖像权。根据民法典规定,未经肖像权人同意,不得制作、使用、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,肖像作品权利人(就街拍的情形而言通常是指摄影者)不得以发表、复制、发行、出租、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。”段英子说。

  段英子进一步分析说,如果拍摄的内容或者拍摄手法比较特殊,例如拍摄他人在住宅、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的私密活动,拍摄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等,根据民法典规定,可能侵犯被拍摄者的隐私权。比较恶劣的行为,还有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触犯刑法。

  “在未经被拍摄者允许的情况下不能随意拍摄,更不能随意发布,因为偷拍行为通常侵犯了被拍摄者的生活安宁权以及肖像权。”赵占领说,如使用目的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,不可避免地拍摄了他人的肖像,但未把他人肖像作为画面主体进行展示,未暴露他人隐私的,不涉及侵犯他人肖像权和隐私权。

  未经允许传播照片

  平台可被追究责任

  在拍摄过程中,一些“摄影师”喜欢将人们最真实、最自然的状态记录下来,而要展现这种状态的前提,则需要被拍摄者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被拍摄,由此产生了特有的街拍分支,但拍摄过程中也可能产生各种误会。

  来自上海市徐汇区的摄影爱好者小曾回忆说,有一次拍摄一位小吃摊老板认真工作的样子,对方发现他在拍照后,急忙收拾摊位,头也不回地跑掉了,正在制作的食物也都被打翻在地。事后小曾找到这位摊主,表示自己只是觉得画面很美,就给拍了下来,而摊主则以为小曾是执法人员,要拍照留证扣留摊位,这才产生了误会。

  “后来,我每次拍摄前,都会征求被拍摄者的同意。”小曾说。

  江苏省无锡市居民小李向记者介绍了她的“遭遇”:去年4月,她在刷朋友圈时发现自己的照片成了别人的头像,并且连自己走路时的照片也被人发到了聊天交友网站中。这让她十分吃惊和气愤。

  后来追根溯源才得知,小李和朋友去年3月份外出游玩时,朋友在小李不注意时拍摄了这组照片,事后将照片上传到个人社交平台,没想到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。尽管朋友第一时间删除了这些照片,但这些照片还是在网络上流传开了。

  冯晓青告诉记者,街拍照片需要区分是否将照片公开,未经公开的收藏、欣赏行为并不会产生相应法律后果,从社会层面也不会对被拍摄者产生不良影响。而照片一经公开,则要根据传播范围、影响程度等确定侵权程度。

  赵占领说,偷拍、街拍者发在网络社交平台上的照片即便原本作为收藏之用,但如果被其他人二次传播,对被拍摄者造成不良影响的,偷拍、街拍者仍需承担侵权责任。

  “发现被拍后,被拍摄者要求删除图片或者视频,就是在明确表达其不同意自己的肖像被公开或制作,是以私力救济的方式要求拍摄者停止侵害自身权益。拍摄者最好配合删除,否则权利人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要求拍摄者承担民事责任。”段英子说。

  那么,怎样的“随手拍”、街拍才是正确的拍摄方式呢?

  “有些拍摄者可能有一个认识误区,觉得在公共场合拍摄或者发布的时候不营利就可以了,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,无论是拍摄还是后续的使用、发布等行为,都需要得到被拍摄者的同意,否则就有可能侵犯其肖像权。”段英子说。

  对于未经允许的偷拍、街拍照片在网络平台上广泛传播,平台又该采取何种措施?

  冯晓青说,发布者肯定应当承担责任,平台与发布者之间有相关协议,但协议对第三方被偷拍者无约束力,且合同具有相对性,一旦发生侵权问题,平台不能推卸责任,被偷拍者可以追究平台责任。平台赔偿之后,可以向发布者追偿。

  “民法典较以前的民法通则而言,对肖像权等人格权已经作出了比较细致的规定。如民法通则主要强调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‘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’,而民法典不再区分拍摄者的目的是否是营利,这是一种对民事主体的肖像权更为周到的保护。”段英子提醒说,拍摄也要依法而为。

  漫画/高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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